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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处理过程是什么?

时间:2021-05-28 16:31:30内容来源:自会计财税编辑: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批准的,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处理过程是什么?处理方法是什么?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处理流程:

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80天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在申请之日60天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处理方式:

本审查事项处理期限应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条工信部应审查申请基础电信业务的申请资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向申请人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当场或五天内一次性通知申请人需要修改的所有内容。工信部受理申请后,应组织专家审查第七条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申请资料,形成审查意见。工信部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电信管理机构应审核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向申请人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当场或五天内一次性通知申请人需要修改的所有内容。电信管理机构可根据管理需要组织专家对第八条第五项、第六项和第七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电信管理机构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审批,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行跨地区增值通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通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原因。

想了解更多关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的信息,欢迎咨询自会计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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