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微博
  • 自会计微博

抖音
  • 自会计抖音号

13611382429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 企业服务

大连个人工商店如何停业?停业后需要交税吗?

时间:2021-11-30 14:20:41内容来源:编辑: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16号令、17号令相关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发〔2007〕119号)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人工商店在规定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停业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申请,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批准停业的个人工商店,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实际停业天数调整定额征收税款。

申请停业登记的个人工商店当月的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停业当月的纳税额=定额÷30天×;开业天数×;征收率。当月发行收据的应纳税额小于当月经计算的应纳税额时,按计算的应纳税额支付税金的当月发行收据的应纳税额大于当月经计算的应纳税额时,按发行收据额支付税金。

纳税人申请所需资料:

⑶税务登记证正、复印件

⑶收据收据收据

⑶未验证的收据

⑶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免费获取方案报价

免费联系电话400-061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