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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09 18:30:00内容来源:编辑:
注册商标代理机构的处理和自己的处理有什么区别?国内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处理其他商标有两种方法。一是自己处理,二是委托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处理。
注册商标代理机构的处理和自己的处理有什么区别?
注册商标代理机构的处理和自己处理两种方法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方面没有差异。其主要区别在于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籍、文件提交和投递的方式稍有不同。
1、在联系方式上,如果自己处理在处理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联系的商标代理机构委托的,在处理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联系,不直接与商标局联系。
2、在提交的文件方面,自行处理的,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的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处理的,申请人必须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注册商标的授权委托书。
3、在文件提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处理的,申请人或经营者直接向商标局商标注册厅提交申请文件(也可向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事务所、商标局在北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督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的代理机构直接提交申请文件、邮寄、快递
文件投递方式中,申请人自行处理的,商标局的各种文件投递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处理的,文件投递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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