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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办理登记手续

时间:2021-07-01 14:39:04内容来源:自会计财税编辑: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在期限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并缴纳了规定费用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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