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400-0618-121
时间:2021-06-04 11:53:23内容来源:自会计财税编辑:
社会保险到期后,到了合法的年龄,每月可以依法领取相应的补偿。但是,如果接受者死亡,死亡后下个月的社会保险就不能接受了。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法获得一定的补助金。
领取社会保险的人死亡后的补助金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从区社会保险办公室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过去只有退休、退休人员和支付15年以上的灵活就业者才能向区社会保险公司领取葬礼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规定。葬礼补助金标准统一为4000元,赔偿金标准根据死亡保险人的支付年数(包括支付年数)决定,不到1年的支付额为2000元的1年(包括)到15年(包括)统一为10000元的15年以上,在支付10000元的基础上,每1年(不到1年按1年计算)增发1000元,最多增发15000元。
《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劳动者死亡的,遗属可以领取葬礼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必要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由于《社会保险法》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从2011年7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因病或非劳动者死亡的参加者,遗属可向区社会保险办公室申请4000元的葬礼补助金,抚恤金统一为10000元。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由于工人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以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葬礼补助金、抚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工伤补助金:
(1)葬礼补助金在6个月的统一地区,上年度员工的月平均工资
(2)抚养亲属抚恤金按员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死亡员工生前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力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独的老人和孤儿每月按照上述标准增加10%。被认定的各供养亲属的赔偿金和死亡员工的生前工资不得高于。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死亡补助金标准是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左右)的20倍。
残疾人在停业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残疾人在停业补贴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款第一款第二款的待遇。
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领取社会保险的人死亡后的补助金是多少?具体补助金数字需要根据当地社会保障规定政策,每个城市的社会保障补助金可能不同。
免费获取方案报价
免费联系电话400-0618-121上一篇:领取五险一金需要满足这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