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怎样申请转让商标注册
一、简要说明
1、将商标注册转让给别人的,理应到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注册的转让办理手续。
2、因公司合并、企业兼并或改革而产生商标专用权转移的,理应到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注册的转移办理手续。
3、依民事判决产生商标专用权转移的,也理应申请办理转移办理手续。
办理商标转让或转移理应填写《转让申请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书》。
自2002年9月15日起,早已申请办理但并未批准申请注册的商标logo,还可以申请办理转让或转移。
二、申请办理方式
申请办理转让商标注册有两根方式:
(一)授权委托我国认同的商标代理公司组织申请办理。
(二)申请者立即到商标局的注册商标服务厅来申请办理。
三、转让的书件文件格式
转让的书件文件格式仅有一种,即《转让申请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书》。
四、申请办理申请办理的三个流程
(一)提前准备申请书件
1、依照申请书上的规定逐一填写,且务必是电脑打字或是包装印刷。
2、每一件商标logo的转让应递交申请书1份,并盖上转让人、受让人图章,由受让人申请办理相关办理手续。
3、申请者立即到注册商标服务厅申请办理的,除提交申请书外,还需要递交受让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及其经办人员的身份证件影印件;受让人是普通合伙人的,并且是其自己来申请办理的,只递交受让人的身份证证件影印件就可以。授权委托商标代理公司组织申请办理的,除提交申请书外,还需要递交商标代理公司委任书、受让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或身份证件影印件。
4、办理商标转移的,假如转让人不可以盖公章,受让人应递交其有权利接纳该商标logo的证明材料或是裁判文书。比如,公司因合拼、企业兼并或是改革而产生商标logo转移的,应递交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行政机关备案单位出示的证实,证实上的合拼(或企业兼并、改革)前名称和合拼(或企业兼并、改革)后名称理应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合;因民事判决而产生商标logo转移的,应递交人民法院出示的裁判文书,裁判文书上的失信执行人名称和接纳该商标logo的公司名称理应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合。
5、假如申请办理转让的商标logo是一共有商标logo,还应递交下列书件:
A、商标logo由一个人全部转让为多本人一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详细地址的频道理应填写代表者的名称和详细地址,受让人章戳处盖上代表者图章,别的共有些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别的共有些人为名目录中,并盖上图章,别的共有些人的详细地址不需填写。
B、商标logo由多本人一共有转让为一个人全部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详细地址的频道应填写原代表者的名称和详细地址,转让人章戳处盖上原代表者图章;受让人名称和详细地址填写在相对应的频道中,并盖上图章。原别的共有些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别的共有些人为名目录中,并盖上图章,原别的共有些人的详细地址不需填写。
C、因一共有商标logo的共有些人发生改变(包含共有些人的提升或降低)而申请办理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者的名称和详细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详细地址的频道中,转让人章戳处盖上原代表者图章,原别的共有些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别的共有些人为名目录中,并盖上图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详细地址频道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者名称和详细地址,受让人章戳处盖上转让后的代表者图章,转让后的别的共有些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别的共有些人为名目录中,并盖上图章。附页目录中不需填写别的共有些人的详细地址。
(二)递交申请书件
1、申请者立即到注册商标服务厅来申请办理的,申请书件就绪后,在注册商标服务厅的审理对话框递交,由对话框的工作员确定该申请书件是不是达标。
2、授权委托商标代理公司组织申请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公司组织将申请书件送到商标局。
(三)交纳转让官费
一份转让申请办理需交纳转让官费一千元。
如果是授权委托商标代理公司组织申请办理的,申请者应向商标代理公司组织交纳转让官费和代办费,商标局扣除的转让官费从该商标代理公司组织的订金中扣减。
五、常见问题
1、转让商标注册的,注册商标人对其在同样或相近产品上申请注册的同样或类似商标logo理应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办理递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依照申请书上填写的详细地址,以邮递方法发送给申请者《受理通知书》。
3、假如转让申请办理有不符法律法规的,商标局将依照申请书上填写的详细地址,以邮递方法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期限撤销案件。
4、转让申请办理审批后,商标局将依照申请书上填写的详细地址,以邮递方法发送给受让人转让证实,并将该商标logo的转让事项发表公示。证实上的署名时间为公示之日,受让人自该之日起具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办理因别的缘故不可以审批的,商标局将依照申请书上填写的详细地址,以邮递方法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本人一共有的,商标局的相关通告或证实仅发送给代表者。别的共有些人必须证实的,应申请办理发放。
7、如果是申请者授权委托商标代理公司组织申请办理转让申请办理的,商标局不容易立即与申请者产生任何书件来往,全部书件都投寄给该商标代理公司组织。
六、尤其申明
(一)以上内容并不是我国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质监总局或我国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质监总局商标局的宣布出文,因而,全部內容全是规范性的,沒有一切法律法规约束。
(二)以上内容于2003年12月进行,假如之后产生变化,或是在申请办理中与注册商标服务厅招待工作人员的规定不一致的,应以招待工作人员的规定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