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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28 16:10:20内容来源:自会计财税编辑: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定义:通过网络从事文化活动的信息服务者,常用的别名是文网文、网文、网络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由文化厅审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是什么?
络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
经营性的网络文化活动是指以利益为目的,通过向网络用户收费、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得利益,提供网络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的网络文化活动是指不以利益为目的向网络用户提供网络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文化产品是指通过网络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1、专门为网络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网络演出、网络艺术品、网络动画等网络文化产品
2、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演出、艺术品、动画等文化产品
申请经营性网络文化活动,必须符合《网络信息服务管理方法》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组织机构和章程
2、运营游戏需要注册资金100万元,非游戏产品需要100万元
3、8名计算机专业本科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企业需要具备运营所需的设备和工作场所
5、8名计算机专业本科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申请经营性网络文化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必须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经营性的网络文化活动是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向网民收费或通过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润,提供网络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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