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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23 13:41:48内容来源:编辑:
继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办理范围,简化租房提取申请材料后,9月16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持续优化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单位缴款业务、个人高频提取业务进一步优化。
通知扩大了托收日选择范围,单位如选择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托收日可在1至31日间任意选择。如托收当月没有所选日期,则托收日即为当月最后一天。选择委托收款方式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原来只可在每月的1至28日之间选择任一日作为托收日。现在单位可在1至31日之间任意选择。同时增加了同套房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网上办理渠道,实现了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销户提取网上办结。
据了解,今年2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与公安部门共享户籍信息,实现非本市户籍人员封存3年以上销户提取网上办结。今年下半年,管理中心扩大数据共享范围,通过住建部共享全国缴存人账户信息。个人公积金账户在该中心封存半年以上,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销户提取实现网上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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