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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08 11:12:04内容来源:编辑:
近日,蜜雪冰城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原告为蜜雪冰城公司,该案诉争商标为啤酒饮料类雪王商标。
法院认为诉争商标由汉字“雪王”构成,与引证商标在文字上构成近似,易造成公众混淆。判决结果为驳回蜜雪冰城公司诉讼请求。
值得一提的是,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3月申请注册的“MIXUE I LOVE YOU YOU LOVE ME”商标被驳回。另外,蜜雪冰城申请注册的部分“你爱我我爱你 蜜雪冰城甜蜜蜜”“I LOVE YOU YOU LOVE ME”商标也曾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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