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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核准征收方式?如果做账报税?

时间:2021-05-17 11:24:28内容来源:编辑:

个人长期购进无进项税发票,可否做帐报税?应当说,做帐做帐,报税就是报税。但是,如果个体工商户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就没有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就会造成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税负上升。

个体工商户是否应当建立账套?

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应当设立帐套,也应当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规模有直接关系,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只是一个理发店、水果摊等等,有流水账自己看就行了。但是,如果企业经营规模较大,或者是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采用的一般计税法,即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没有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的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的税负相当高,这样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不建帐的风险较大。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均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帐簿和凭证,并按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如果符合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的要求,就应该建立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并及时申报和缴纳有关税款。

个体工商户的征税方式不同,相应的税款缴纳效果也不同。

第一,增值税。对个体工商户征收增值税,一般采取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收方式,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适用征收率(3%或5%),现阶段3%征收率减1%。

个人独资企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查账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其应缴增值税的计算,与个人独资企业取得的营业收入有关,与是否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没有直接关系,只要个人独资企业能够准确统计并计算当期的营业收入总额,就可以申报并缴纳增值税。

在现阶段,小规模纳税人月应税销项税额的起征点为15万元,季度应税销项税额为45万元,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月应税销项税额低于15万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是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1)核查和征收。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时,需要设置帐套,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才能准确地计算出企业的收入、成本和利润。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税收入额时,对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成本费用发票的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不能在税前扣除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其税负过重。

二是核准征收。根据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如有未设帐套,或虽设帐套但帐目不清,收入、成本凭证不全,难以查账等情况,应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征收。(核准征税有紧缩的趋势)

核准征收的方式主要有定期定额征收和定额征收两种。定时定额征收主要是针对个体工商户的营业额、所得额难以准确计算的情况,税务机关将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内容、经营区域、经营面积等,核定每月应纳税款的数额,并向社会公布。

对个体工商户不能达到建账标准的,可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申报纳税。

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的核定与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没有直接关系。

在此阶段,个体工商户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要强调的是,已实行核定征收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简言之,个体工商户长期购进没有进项税发票,还是应该做账或报税的;同时个体工商户要改变经营规模,逐步改变这种状况。此外,对个体工商户采取什么征收方式,要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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