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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06 19:24:14内容来源:自会计财税编辑:
近年来,伴随着国家工商制度的改革,市场中的企业已无需在进行工商年检,而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工商年报并向社会公示。不过,在该项工作具体办理过程中,有些企业财务人员不够认真或对该项工作不够了解,因而在填报期间出现了填报错误的情况。本文将对这些错误情况进行汇总,以助力广大填报人员对此进行有效规避。
一般来说,有关于工商年报填报常见错误的情形,主要可归结为:
1、企业联系地址填写不准确,填写的联系地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
2、企业联系电话填写有误,抽查过程中无法联系企业相关责任人;
3、企业公示的股东出资信息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填写,出现股东遗漏或者股东之间股权比例错误的情况;
4、对注册资本认缴制认识不到位,出资时间未按章程约定的时间填写,还有的填报人员将成立日期误认为是认缴日期;
5、将认缴金额与实缴金额相混淆,在认缴制企业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错将认缴金额填写为实缴金额;
6、股东出资方式未按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填写,出资方式与实际不符;
7、公司发生股权转让,填写人员未向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了解实际情况,在股东出资一栏中随意填写,且在“是否发生股权转让”一栏中未公示股权转让或转让比例错误;
8、公司有对外投资,填报人员不了解具体情况,未查询公司长期投资明细或者公司决议,从而导致企业对外投资未公示或公示错误;
9、填报人员不够细心,出现公示的会计报表数据与年度会计报表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10、部分填报人员误将12月当月数据公示为全年数据;
11、没有看清楚金额的单位,误将万元当元填写;
12、新设立的认缴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未经营也未建账,财务数据未如实申报,有的甚至胡乱填报;
13、企业未及时缴足或者挪用实收资本,未按照规定主动改正;
14、填报人员未向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了解是否有对外担保,从而导致对外担保未填写或者公示错误;
15、企业发生出资信息变化、股权转让或者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未按照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在“其他自行公示信息”中进行及时、正确公示等。
这些都是工商年报填报常见的错误情况介绍。如今,企业填报工商年报,有必要对上述错误情形进行具体把握,进而以便在填报期间对此进行有效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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