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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01 20:12:15内容来源:自会计财税编辑:
专利分类的目的:将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分配给相应的审查部门,建立有利于检索的专利申请文档,按照分类号编排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系统地向公众公布或者公告。
分类表的等级结构,包括:部(分部)、大类、小类、大组、小组分别具有类名和类号。
大组范围如何确定?
首先,限于其小类所限定的范围内;其次,本大组前面的导引标题中的限制性参见;再次,本大组的类名和附注以及它们的限制性参见;最后,本大组的各小组的限制性参见,大组包括它下面任何小组没有包括的技术主题。
小组范围如何确定?
首先,限于其小类、大组及其上面任何一级小组的范围内;再次,小组类名和它相关的限制性参见、附注;包括比本小组的等级低的任何一个小组都没有包括的技术主题。
技术主题的确定
要根据专利申请文件的全部文本(例如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确定技术主题。
分类原则:
①利于检索的原则;
②整体分类原则; 多重分类:多个主题,且均构成发明信息,赋予多个分类号;分别涉及功能分类和应用分类,对二者均需进行分类;对检索有用的附加信息,尽可能采用多重分类;
分类规则:
①通用规则:IPC分类表中的“默认”分类规则,技术主题复杂性、专业性高的组优先;
②优先规则(均由附注指出)—提高分类的一致性,在同等级分类位置中比较最后或最先位置;
③特殊规则:优于①②,例如主成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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