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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享受社险待遇?

时间:2021-06-02 17:29:17内容来源:自会计财税编辑:

如何享受社险待遇?

养老保险:也就是说,工人上了年纪失去劳动力时,在养老期间支付生活费和生活方面的照顾。

养老保险享受条件:

养老保险享受需要支付社会保险年限,

(1)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0年

(2)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同样的缴费年限)达到15年

医疗保险:即工人患病期间的收入补助和医疗保障措施。

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条件: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外来职工医疗保险投保人从投保下个月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2)投保人从停止支付的下个月开始暂时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即工人因工人受伤,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力后的工资收入补偿也是工人的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措施。

工伤保险享受条件:

(1)因工伤身体处于疾病状态的

(2)因工伤失去劳动力,中断工资收入者

(3)因永久或暂时失去劳动力而完全失去工资收入者的

(4)因养护者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

失业保险:工人失业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的支付、转行训练、生产自助和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

失业保险享受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支付义务满一年,不是因为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

备注:申请失业保险的,申报社会保险减员的原因必须是被动失业。

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收入补助和保障措施。

生育保险享受条件年限要求: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一年的员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参加保险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从第13个月开始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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