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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的条件

时间:2021-06-02 14:08:02内容来源:自会计财税编辑:

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总有一定数量的低保人群,为了保证他们的生存,政府制定了低保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

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的条件:

1、必须是持有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

2、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无法确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

3、没有劳动力,没有生活来源,法定抚养者、抚养者、抚养义务者,但法定抚养者、抚养者、抚养义务没有抚养、抚养、抚养能力的。

4、在职、下岗人员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等收入,离职、退休、退休金(养老保险费)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5、其他家庭月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城市低保

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第二条,拥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有权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援助。前款所谓的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所有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抚养者、抚养者或抚养者应支付的抚养费、抚养费或抚养费,不包括抚养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养费、补助金。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事务所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发行证明资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查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街道事务所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和初审意见。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的财政部门按规定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工作。

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有权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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