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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寞的柚子
潜水小将《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16号令、17号令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发〔2007〕119号)规定,定期定额账户应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30天内向税务机关申报该期每月的实际经营额,填写《定期定额个人工商店纳税分月总结申报表》。申报额超过定额时,税务机关按汇总申报额支付的税金减去支付税金的差额支付税金的申报额低于定额时,按定额支付税金。
定期定额户当期产生的经营额超过定额30%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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