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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小将根据中国《商标法》第51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限是批准注册的商标和批准使用的商品。这表明注册商标的保护是有限的。《商标法》的这一规定,又定义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一般的注册商标只受其所在类别的法律保护。所谓的全类保护则是指在全部类别受到保护。
必须保护所有类别。一是成为全国着名商标,享受法律规定的全类保护,二是进行全类注册。全类注册是指同一申请人在分类表中列出的所有类别(目前共45个类别)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拥有全国着名的商标并不容易。全面保护自己,注册全类商标是个好办法。整个费用约为8万元,一般在大公司很常见。
有些人认为,在商标还不知名的情况下,注册。但是,事前防御总比事后救济要好。商标作为资源,总是越来越少越少。当企业的商标稍微出名时,许多人可能已经合法地在其他类别注册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商标创始人将处于被动位置。商标创始人率先进行全类注册,可以避免在该商标成长过程中他人合法获得其他类别的专用权。
其次,商标是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可转换为有形资产,为企业创造无限的经济效益。企业发展壮大,商标知名度高,可以允许或转让这些注册商标,特许加盟,扩大企业实力,向多样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因此,进行全种类的注册,不仅仅是花钱买安全。全类注册可以说是一种保护性的投资行为,可以为企业多样化、集团化的发展奠定基础。另外,注册商标经过有关部门的评价也可以当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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