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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的荷花
潜水小将商标异议-商标在初步申请时,商标局对初步审定的商标,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时,商标局应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再进行裁定。也就是说,申请商标被商标局审查合格是在3个月的公告期间,如果3个月内没有提出异议就可以批准注册发行证明书,即使在这3个月内提出异议。
商标纠纷-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该商标从允许注册之日起5年以内(对于恶意注册,有名的商标所有者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违反《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的规定,或者用欺诈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或者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者认为其他人之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同一或类似商品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其他公司和个人可以委托商标审查委员会裁定取消注册商标。也就是说,商标被商标局批准注册后,有争议的意见被称为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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