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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有不良社会影响的标志作为商标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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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落寞的柚子

潜水小将

 依据新商标法的相关要求,以下标志不可做为商标logo应用:  (1)同我国的我国名称、国旗、国徽图片、军旗、徽章同样或是类似的,及其同中间党政机关所在城市特殊地址的名称或是标志性房屋建筑的名称、图型同样的。  (2)同国外的我国名称、国旗、国徽图片、军旗同样或是类似的,但所在国政府部门允许的以外。  (3)同政府部门间国际经济组织的名称、旗子、徽记同样或是类似的,但经该机构允许或是不容易欺诈群众的以外。  (4)与说明执行操纵、给予确保的官方网标志、检测印痕同样或是类似的,但经受权的以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同样或是类似的。  (6)含有中华民族非歧视性的。  (7)夸大其词宣传策划并含有欺诈性的。  (8)有危害于社会主义社会个人品德或是有别的负面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划分的地名或是群众了解的国外地名,不可做为商标logo。可是,地名具备别的含意或是做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构成部分的以外。

发布于 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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