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400-0618-121
粗心的荷花
潜水小将变化01:中国商标注册不会再根据书式申请出示申请注册证明
以前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要依照步骤递交申请书、资质证书证明及其商标注册证,但将来再出具申请注册证明,将无需明确提出书面形式申请,而能够查看到档案资料,在商标logo档案资料打印件上盖上“商标注册证明用章”来证明商标注册。
变化02:开启尼斯分类第十一版
回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呼吁,在我国国家商标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对应调节,2017年1月1日起,宣布应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
变化03:调节商标注册证的派发方法和样式
以前,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注册人,凭接到的《领到商标注册证通知单》,到商标注册服务厅领到商标注册证,2017年1月1日,更改为立即向申请注册人投寄商标注册证。不会再投寄《领到商标注册证通知单》。根据地区审理点递交的申请注册申请,商标注册证由审理点代发货。
为提升颁证高效率,2017年1月起,将《商标注册证》两面打印调节为单层打印。之前背面记述的商标注册类型、产品新项目调节到正脸打印,单层打印下不来的产品新项目內容转到反面打印,仍打印下不来的再提升附页。
变化04:简单化一部分商标logo申请原材料和办理手续
12月29日生效日,申请人到商标注册服务厅、地区审理对话框立即申请办理除出让、转移之外的申请事项时,不会再规定递交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影印件。办理商标申请递交的各种各样原材料是外语的,附赠的汉语译文翻译不会再规定经翻译机构或代理公司签名确定。
变化05:商标logo核查及案件审理规范
16年年末修定的核查规范中,增加了响声商标logo的核查规范。《标准》要求,严禁应用与国际歌、军歌等节奏同样或类似的响声;响声商标logo要具备显著性差异。
免费获取方案报价
免费联系电话400-061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