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400-0618-121
沉默的心情
答题神算在行政复议全过程中,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关键有二种状况。一是申请人在商标局未更改所做的实际行政行为的状况下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二是申请人在商标局更改所做的实际行政行为的状况下允许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是申请人的一项支配权。申请人能够依规处罚自身的这一支配权,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可是这类处罚自身支配权的个人行为也很有可能危害别人权益和集体利益,纵容违反规定或不合理的实际行政行为。因而,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是有标准的。
(1)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彻底出自于自行;
(2)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务必是在行政复议决策做出以前;
(3)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务必历经商标局行政复议处准许。
为了更好地维护保养行政复议主题活动的权威性,要求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不可以同一客观事实和原因再申请行政复议。
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依规明确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无书面通知不予以审理的,上级领导行政单位理应勒令其审理;必需时,上级领导行政单位还可以直接受理。行政复议期内实际行政行为不终止实行;可是,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能够终止实行:(一)被申请人觉得必须终止实行的;
(二)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觉得必须终止实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终止实行,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觉得其规定有效,决策终止实行的;
(四)法律法规终止实行的。
行政复议决策行政复议正常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核查的方法,可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是行政复议行政机关承担法纪工作中的组织觉得必须时,能够向相关机构和人员调查状况,征求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建议。
行政复议行政机关承担法纪工作中的组织理应自行政复议申请审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团本或是行政复议申请询问笔录影印件推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理应自接到申请书团本或是申请询问笔录影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明确提出书面形式回应,并递交当时做出实际行政行为的直接证据、根据和别的相关原材料。申请人、第三人能够查看被申请人明确提出的书面形式回应、做出实际行政行为的直接证据、根据和别的相关原材料,除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或是私人信息外,行政复议行政机关不可回绝。
在行政复议全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可自主向申请人和别的相关机构或是本人搜集直接证据。行政复议决策做出前,申请人规定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表明原因,能够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停止。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明确提出对相关要求的核查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对该要求有权利解决的,理应在三十日内依法办理;没有权利解决的,理应在七日内依照法定条件传送有权利解决的行政单位依法办理,有权利解决的行政单位理应在六十日内依法办理。解决期内,中断对实际行政行为的核查
免费获取方案报价
免费联系电话400-061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