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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定的红牛
潜水小将美国是英美法系我国,美国的商标注册推行“在先应用”标准,即商标的先使用人得到法律法规的维护。美国法律法规务必先有貿易和商标的具体应用,才可以得到商标的法律法规维护。尽管美国引进了注册规章制度,但“在先应用”依然是申请办理注册的前提条件。1988年,美国商标法作出改动,容许申请人根据“用意应用”而申请办理商标,对在先应用标准有一定的松脱。事实上,1988年修改案所要求的根据“用意应用”的注册申请办理,依然含有深厚的“应用”颜色,申请人仅有在36个月内真正应用后,而且向商标局递交真正应用的证实才有可能得到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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